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7 17:10 字体:[]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紧密结合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法方式,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公开信息,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在普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发布总计30条(其中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关于发布普定县土壤污染地块信息的公告1条;中共普定县关于对《普定县中心城区禁止祭祀焚烧区域和时段划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和《普定县中心城区露天烧烤禁止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1条;无废城市通知公告公示3条;行政处罚信息14条;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季报公示3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8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收到0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始终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标准规范,明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4.监督保障情况,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信息的群众关注度不够,主动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生态环境领域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栏目更新不及时,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发布的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力量较为薄弱,人员业务专业化水平不高,工作效率需进一步提升。改进情况:一是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继续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信息,促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保证生态环境领域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履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