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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3550394
  • 信息分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2-01-18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关于《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定县中心城区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关于《普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定县中心城区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来源:政府办
字号:

关于(普府办发〔20224号)文件的解读

背景依据

    为切实保障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提高环境空气优良比率,降低污染等级,减少污染天数

目标任务:

提前介入、提早布置、部门联动的原则,加强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减缓污染程度,缩短污染持续时间,降低轻、中度污染天气发生频率,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公众健康

主要任务:

    保障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提高环境空气优良比率,降低污染等级,减少污染天数。

涉及范围:

    方案适用于普定县中心城区内环境空气污染管控工作

执行标准:

(一)应急管控分级

轻、中度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100小于等于200之间,即空气质量在3级到4级之间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普定县中心城区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规定,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分为Ⅰ级管控(中度污染)和Ⅱ级管控(轻度污染)。

(二)应急管控的启动条件

1.当预判未来3天内将出现或已经出现轻度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指数(AQI)实时监测数据150≥AQI>100)时,启动Ⅱ级管控。

2.当预判未来3天内将出现或已经出现中度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指数(AQI)实时监测数据200≥AQI>150)时,启动Ⅰ级管控

惠民利民举措:

提前介入、提早布置、部门联动的原则,加强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减缓污染程度,缩短污染持续时间,降低轻、中度污染天气发生频率,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公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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