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府办发〔2022〕4号)文件的解读
背景依据:
为切实保障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提高环境空气优良比率,降低污染等级,减少污染天数。
目标任务:
提前介入、提早布置、部门联动的原则,加强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减缓污染程度,缩短污染持续时间,降低轻、中度污染天气发生频率,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公众健康。
主要任务:
保障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提高环境空气优良比率,降低污染等级,减少污染天数。
涉及范围:
方案适用于普定县中心城区内环境空气污染管控工作。
执行标准:
(一)应急管控分级
轻、中度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100小于等于200之间,即空气质量在3级到4级之间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普定县中心城区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规定,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分为Ⅰ级管控(中度污染)和Ⅱ级管控(轻度污染)。
(二)应急管控的启动条件
1.当预判未来3天内将出现或已经出现轻度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指数(AQI)实时监测数据150≥AQI>100)时,启动Ⅱ级管控。
2.当预判未来3天内将出现或已经出现中度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指数(AQI)实时监测数据200≥AQI>150)时,启动Ⅰ级管控。
惠民利民举措:
提前介入、提早布置、部门联动的原则,加强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减缓污染程度,缩短污染持续时间,降低轻、中度污染天气发生频率,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公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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